2020年湖南省汨罗市定向招聘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汨罗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9-29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择优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范围、岗位、计划及要求
      从汨罗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临聘人员中择优招聘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汨罗市定向招聘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1日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材料)。③有效身份证件。④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须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提供本人社保证明和工资表。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考核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5.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17:0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汨罗市卫健局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6.笔试对象的确定。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笔试对象。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打印时间为:10月27 日-29日。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分值占9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考试所有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七个工作日内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复审与考核时间。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与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与考核。
      (3)资格复审与考核需提供的材料。①准考证原件;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双面);③本人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需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④本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本人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岗工作证明原件;⑦在汨罗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和由卫健局财务核算中心提供的工资表复印件;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考核
      考核得分=学历得分+基层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得分+专业技术职称得分。
      ①学历(30分)。基础分(中专学历)20分,专科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5分,研究生学历加10分。(学历得分=基础分+最高学历加分)。
      ②基层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30分)。现在汨罗市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连续工作5年计25分,每增加1个年度加0.5分。
      ③专业技术职称(40分)。基础分(执业助理医师)20分,执业医师加5分,主治医师加10分,副主任医师加20分,全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且在技术职称上加注全科专业医生)加4分。
      4.综合成绩合成
      ①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②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公示。
      ③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和考核成绩都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学历层次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四)考察
      1.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公布。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聘用后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六、咨询电话
      1.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0—5251156,15197137088
      2.汨罗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0—3382928
      3.考务事项联系电话:0730—3382890
      4.汨罗市卫健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0—5258120

      附件:
      1. 
附件1.2020年汨罗市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汨罗市公开招聘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岗位表.xlsx

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文章来源:汨罗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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