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度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7-31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管理岗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管理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2020年我校管理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境外毕业生学制为两年制及以上,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202001、202003-202005岗位为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含),以下计算方式以此类推)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2002岗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8-2019年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8月9日,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迟报名截止时间。

    应聘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与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证明(或聘书)等材料扫描件(不超过10M)一并统一格式命名:姓名+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wyp@ahmu.edu.cn,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查人员名单,通过审核人员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进行笔试,请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不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应聘者,不再回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后,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考试。由统一笔试、面试等环节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岗位相关知识为主。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考 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前需对岗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一致者取消面试资格,按比例等额递补。本次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在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管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管理岗位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1-65167727。

2.应聘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最迟为2020年8月31日)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0551-65161026

邮箱:wyp@ahmu.edu.cn

招聘网站:http://rsc.ahmu.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邮编:230032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管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模板.doc

文章来源: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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