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青秀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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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19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12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精神,本次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面试考试

(一)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青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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