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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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人。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资兴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zxsrsj)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年龄的时间计算:28周岁(即在1990年6月后出生)、30周岁(即在1988年6月后出生)、35周岁(即在1983年6月后出生);40周岁(即1978年6月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即报名时需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2017、2018年报考了资兴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进入公示、聘用程序后弃权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ks.zixingrencai.com/Login.aspx。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9:00至26日17:3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毕业证电子相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扫描相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4日至7月6日自行到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资兴市卫健局。

(3)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市直单位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资兴市卫健局提出申请,经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一)、临床医生(二)和中医医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7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8日15: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28日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统一笔试时间,由资兴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笔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一周后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考人员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如按以上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低于40分的,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卫健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或资兴市卫健局负责,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临床医生2、中医医生岗位根据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19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⑤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⑥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资兴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七)择岗

乡镇卫生院同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资兴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五)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资兴市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9年、2020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

(七)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资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3320036

(二)政策咨询:资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332635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负责监督。

举报电话:0735-3373159      0735-3323215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资兴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2019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诚信考试承诺书-资兴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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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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