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5月选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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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为充实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面向社会人员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如40岁以下是指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的人员;45岁以下指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的人员;50岁以下指196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5月28日。

  (二)相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2、学历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拟聘人员一经录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满5年劳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星期二)(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山区南新路3038号南山区卫生健康局305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5-2666506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4)、身份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必须需提供学历证及学位证。

  2、社会人员需提供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证明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个人基本情况和学习工作简历、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此次考试仅为面试,面试工作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面试具体形式请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和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面试通过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选聘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职员招考”专栏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相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六、其他

  (一)属2017、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中所有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常设岗位拟聘人员凭报到证统一到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报到,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其报考单位,安排到南山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rzj/

  2、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wjj/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及南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6665067。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报名表.doc


预约

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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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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