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4-16

根据《梧州市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梧州市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划定梧州市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规定,我委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及梧州市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陈湘等3名考生为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名单按笔试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7:20开始进场,8:00前到达候考室,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梧州市西环路98号)。

   (三)面试要求: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前,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候考室签到,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通知书原件请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8:00至4月19日上午12:00到遴选机关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取。

    四、考察对象确定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一般由笔试、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的权重计算;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及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照2:1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跟班测评标准由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职位特点制定,在跟班学习前告知跟班考生,并开展跟班测评。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跟班学习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3:3:4的权重计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遴选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阅读《考生面试须知》(附件2),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个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面试结束后发放。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4-3888731。


    附件:1.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遴选单位

遴选职位

职位最低

笔试成绩

1

陈湘

91152204728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制监督职位

59.00

2

蓝家宁

91152205615

3

谭炳愉

91152209108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 8:00 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按违反面试规则处理,面试成绩为零分。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指引到物品收发处领取个人物品后离开考点。也可到成绩公布处和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考点安静。


文章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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