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2393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单位:安顺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28

为进一步畅通医疗保障咨询服务渠道,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对参保政策和经办咨询的服务需求,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12393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2393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报名人员须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选择财会类、医学类等相关专业人员;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安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9办公室(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1号)。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12393工作人员招聘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安顺市医保事务中心负责。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即组织面试。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工作时间及聘用管理

(一)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实发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按要求缴纳五险)。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

(一)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审核印证材料未按期提供齐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或未尽事项以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通知为准。

(三)联系电话:0851-33227714

附件:12393工作人员招聘申报表.docx


安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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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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