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0-09-18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原名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于1986年开始筹建,1990年正式营业,是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全额事业单位,现隶属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全市在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优抚精神病人的医疗、急救、康复、轮养、巡诊等任务,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医院面向社会开放,是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拥有7000平方米现代化、多功能门诊大楼,两栋1万平方米病房大楼、4100平方米优抚病房大楼,近600平方米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并在聊城市鲁化路开设了“五位一体、医养结合”的第二执业点,在花园路开设了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的西院区,成立“聊城市退役军人医养中心”及“儿童保健及早教中心”。医院现有编制床位480张、职工567人。设有34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病房护理单元,拥有口腔科、精神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六个市级重点专科,拥有北京、上海两个“名医工作室”,“静脉曲张”“头痛病”两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是聊城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糖尿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院配备了美国原装进口GE  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山东省首台美国GE Voluson E10彩色多功能B超、美国GE 64排128层多功能螺旋CT等大型医疗设备500余台(件)。

  医院成立30年,现已发展成集优抚、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齐全、设备先进、独具特色,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地市级优抚医院中名列前茅。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  “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09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招聘岗位

  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月29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在附件中下载《2020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签字,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填写与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的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初审工作

  《2020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现场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求职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三) 缴费

  1、缴费时间:2020年09月25日—09月29日(9:00—17:00)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到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计划岗位。

  对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按医疗、药学、检验、护理四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与确认范围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时间及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进行公布。

  (五)资格审查与确认

  医院负责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资格审查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1.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提供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须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缺一不可。

  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进行公布。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医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人事考试网、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0635-834400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纪检监察室:0635-8342513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0年09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1: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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