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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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9年度符合福州市晋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计专业人才指导目录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2月5日至2002年2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9年度符合福州市晋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计专业人才指导目录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期至少满五年(不含规培期)。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20年2月5日9:00~2月10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区卫健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00~2月10日24:00。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0年2月5日9:00~2月10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2月11日上午11:3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2月18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此次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医卫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职位招聘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3:1比例的,按3:1等比例减少拟招聘人数;招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医学影像学岗位可不受3:1比例限制,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5、区级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及乡镇卫生院招收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13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2、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卫健局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查询。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考察

  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或者自行提出放弃的不予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政策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政策: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急需型人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绩效工资限制。对经认定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合同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

  (二)落户政策: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三)住房保障政策:全日制本科生申请入住45㎡-65㎡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为市场平均租金的60%。申购我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与政府各占60%和40%产权分额。

  (四)学费代偿政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五年的,可分别享受连续五年每人每年5000元、3600元的学费补助;专科毕业生到北峰山区卫生院连续工作三年的,可享受连续三年每人每年3600元学费补助。

  (五)享受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奖励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卫技人员,享受每人每月3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其中平原单位全日制本科生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北峰山区卫生院全日制本科生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六)规范化培训政策:全日制本科生聘用后可由单位选送至省内三甲医院进行相关专业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事岗位与培训专业一致的,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591-83921763,监督举报电话:0591-83995850,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度符合福州市晋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计专业人才指导目录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度符合福州市晋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计专业人才指导目录岗位信息表.xls

文章来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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