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简章(长期)

发布单位:常州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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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具备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后毕业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并符合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简章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简章发布10个工作日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简章发布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往届生和2019年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件、成绩单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人员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以便面试成绩达到要求后当场签约。
  (3)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专家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其报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其报考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
  根据金坛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16】144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坛卫【2017】142号)文件精神,经金坛区人才领导小组考核确认后对符合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补助。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1601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长期).xls

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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