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聊城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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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我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及具体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聊城市中医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1日

(2)报名方式: 登陆医院官网下载招聘简章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登记简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lczyyrsk2015@163.com。

(三)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聊城市中医医院网站。

(2)审核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规培证等。(所有原件都需要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并提供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②研究生学历的,携带以上证件同时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专科毕业考硕携带专科毕业证);

③《应聘承诺书》

④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中医骨伤科学(脊柱病研究)”,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的,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二级学科证明材料,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

(3)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医院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6)报名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面试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对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1)考察。考察由医院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635-8341313 、8343629


聊城市中医医院

2019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xlsx

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doc

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简表x.xls

2019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承诺书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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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聊城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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