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方案

发布单位:红兴隆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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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理局批准,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16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红兴隆中心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医护计划表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

数量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其他

01

内 科

8

统招本科

及以上

内科专业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优先

02

外 科

3

统招本科

及以上

外科专业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优先

03

影像科

1

统招本科

及以上

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优先

04

病 理

1

统招本科

及以上

 病理技术

临床专业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优先

05

护士

3

大 专

及以上

护理学

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5日后出生), 具有护士从业资格证,矫正视力1.0以上


合 计

16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填报《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护士岗位除应届毕业生外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加分项目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四楼政工科。

联系人:孙娟,电话:0469-5862410。

(二) 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

地点: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

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加分项目等原件到医院政工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对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医院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降低比例1:2。

(三) 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4日, 上午8:30。

地点: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四) 面试

面试时间: 2019年9月24日, 下午2:00。

地点: 红兴隆中心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

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五) 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额外加分项: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加2分;

2、医生岗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加2分;

3、护士岗位取得护师职称者加2分;第一学历本科加2分,不重复加分。

(六)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中心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以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为原则。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七)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八)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兴隆网、红兴隆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有关待遇

医生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参照编内在岗位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不予聘用。试用期考核按照医务科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编制在农垦改革完成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理。

护士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参照聘用护理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不再聘用。试用期考核按照护理部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红兴隆中心医院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2019年9月9日


文章来源:红兴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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