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2019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临渭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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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渭南市2019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渭人社发〔2019〕51号)精神,经渭南市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批准,决定2019年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医学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数量、专业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技能;
4、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服务期限和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招聘程序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有关规定,采取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我区2019年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计划已经省、市定向办审定备案。招聘公告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含在2019年陕西省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会上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渭南市临渭区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 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健康局(渭南市前进路北段193号)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持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和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考生自行填写打印)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更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也包括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试用期管理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通过考察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资格;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测试考生的基本专业素养,具体考核办法和安排将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顺位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顺位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区卫健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医疗机构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临渭区2019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区卫健局 0913-2074114 区人社局 0913-3030352


渭南市临渭区2019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

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渭南市临渭区2019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xlsx

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文章来源:临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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