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发布单位: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时间: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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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武隆区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的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的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9:00—12:00。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新教学楼502、503教室。

    面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时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在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l.cq.gov.cn/index/)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专业水平能力、适岗能力和职业素养等,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因报考人数较少,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考核总成绩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对体检人选在确定当日自动放弃或因体检(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在招聘公告未作另行规定的情形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是指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2019年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区最低服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违约金。
    十、待遇
    考核招聘人员被聘用后,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符合《武隆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条件的,可按该办法享受相应住房、安家费、子女就读等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825998、023-77722036;
    区卫健委:023-77788861。

    附件:
    1.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报名登记表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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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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