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金华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7-03

金华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筹)。

医院即将整体搬迁,新院区位于丹溪东路267号,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是金华市目前占地面积最大、建筑面积最大的医养大健康综合体。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

年龄

所学专业

其他要求

消化内科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要求202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骨外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妇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注: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5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新华街228号,邮编:321000)。

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jhhospital.com)人事招聘栏目下面的招聘系统应聘,在网站上注册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有意向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尽量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并将自己制作的个人简历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上传,在确认简历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简历,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将会影响应聘)。联系电话:0579-89138553。

4.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业务技能考核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及相关行业标准(含心理测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0年06月30日


文章来源:金华市人社局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