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4-29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履行政府妇幼公共卫生专业职能的市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儿童保健医师 2名

  2、孕产保健医师 2名

  3、妇女保健医师 2名

  4、产前诊断负责人(学科带头人) 1名

  5、妇产科临床医师 1名

  6、实验室负责人 1名

  7、IT助理工程师 1名

  8、卫生项目管理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岗位具体职责要求、应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smch_hr@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 应聘岗位”命名。本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其中: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上述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实行标准工时制,周末双休,有着良好的科研平台及对外交流机会,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许老师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21

  监督电话:23117760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简章.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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