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12-22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1年4月,坐落于牡丹之都菏泽市广州路399号,为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院区占地面积12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60张。一期工程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3.1万㎡,设置床位300张,已于2017年12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为菏泽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建筑面积8万㎡,设置床位460张,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已予以立项,现正在筹建中。

为保证单位人才储备与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满足当前医疗救治和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结合目前业务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人,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报考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的应聘人员,职称证书所从事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我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12月28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在12月29日11: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12月29日12: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网上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执业医师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我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和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6: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须立即登录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2月29日16: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面试使用)。

面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4.计划调整

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及硕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以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我院视情况公告调整。

(二)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设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

(三)考察与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538065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3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1.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2_岗位需求表(1)2.png

             2.2023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6.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6.doc

文章来源: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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