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发布时间:2023-05-26

一、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作为中山大学唯一一家坐落于深圳市中心城区(福田区)的直属附属医院,拥有逾60年的发展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与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中山大学按照“双一流”建设部署,“举全学校之力、聚各附院之贤”重磅打造附属第八医院,将医院作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山大学第八临床学院,是医学院建设重要支撑和高水平、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医院现由院本部、29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组成,职工2500余人。

医院积极推进人才培育工作,已引进广东省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50余名,启动“杰出青年后备人才”工程,重点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专科,着力建设医教研三大高地,努力建设成为“区域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医生的坚定信念;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学历条件

1.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岗位第一学历放宽至大专。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含暂缓就业者)招聘,医疗、医技、管理岗位原则上要求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急诊、儿科、病理、超声、麻醉、妇产等紧缺专业适当放宽毕业院校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登陆中大八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ysu8h.com.cn/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或微信关注“中大八院招聘”公众号)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选择应聘岗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我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出面试通知。

(三)资格审核及面试

人力资源部对入围候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由面试评审专家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根据专家小组成员的综合评分、通过票数进行高低排名,按序入围后续考核。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笔试与岗位实践考核

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笔试与岗位实践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范围:全国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医学“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医技分册、护理基础及急救相关。 

(2)笔试类别:根据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检验类、药学类、其他专业技术类、行政类、护理类等。 

2.岗位实践考核:应聘者根据实际情况至相关科室进行岗位实践考核,时间为3至5天,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岗位实践考核结束后,我院将综合各项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组织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社会人员由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核或录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录用人员应按期到岗,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四)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982275(人力资源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9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行政楼508室人力资源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

2023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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